海曙区流动人口公租房申请条件+材料+申报入口
流动人口申请条件
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相关资料图)
(一)参加海曙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取得年度积分且与注册登记在海曙区内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市区内无房(市区指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勤州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
(三)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四)量化积分(上年度积分)达到规定分值(具体分值由区流动人口管理部门会同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申请公告时明确 )。
申请材料
流动人口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浙江省居住证》( 通过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3.劳动(聘用)合同或本区工商营业执照;
4.申请人单位出具的承诺书、担保书;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通过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申报方式及入口
1、线上办理
①浙里办APP
②浙江政务服务网
2、线下办理()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相关材料,或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进行网上申报。
2、初核单位受理(不超过8个工作日)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申请条件。
3、建设部门联合民政、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审核(不超过15个工作日内)
根据各部门共享数据及申请材料,审核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4、公示(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
公示结束后,转入办结。